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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美操活动管理办法》出台

1998-10-06 来源:光明日报 明讯 我有话说

本报讯 国家体育总局向全国下发了《健美操活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系列文件《健美操指导员专业技术等级实施办法》和《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这是国家体育总局首次就单一运动项目的全面管理发布的重要法规性文件。

这一消息是在9月30日由“都市田园”服装有限公司协办的健美操项目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是当前进一步深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这一管理办法是根据《体育法》的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以及中国健美操协会的职责,以“归口管理、明确职责、规范行为、促进发展、繁荣市场、服务”为宗旨,在加强体育行政部门宏观调控,体现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统一管理,发挥单项运动协会的技术和组织优势并促进三者的有机结合等方面进行了有意义的尝试。

《管理办法》要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健美操协会要重视健美操运动的开展,加强对健美操活动的领导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开展健美操活动;支持社会各界人士兴办健美操项目的体育俱乐部并依法开展体育经营活动,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健美操运动,支持有条件的体育爱好者参加健美操项目的系统训练和比赛,创造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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